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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4.第一百二十四章

三月初六, 宜嫁娶。

此时的京城也是气候最为舒适的时候,春风徐徐、碧草青青,天色是一碧如洗, 早早就有喜鹊喳喳叫,显然是有好事上门头。

林府天刚蒙蒙亮开始就忙碌了起来,摆酒席的摆酒席,贴红字的贴红字,张氏和林三牛两人简直忙得团团转, 四处都要过问操心,又害怕弄错了事情, 搞错了规矩。幸亏林东阳的妻子沈氏从小也是受过一些教导的,虽然家里不是什么官宦人家, 但是明面上的规矩是知道的, 这回可帮了不少忙。

毕竟今天要来贺喜的人,大部分可都是京城里的达官贵人,若是丢了林清的脸面,那可是万万不该的。

所以张氏其实很早就开始布置, 为着这场婚宴人都瘦了一圈,细枝末节处也要较真。如果说原本的张氏在林清印象中只是个话不多的村妇,那么这一场婚宴办下来,林清都觉得她娘亲也全然不是畏首畏尾的人。林清还怕张氏性子糯,压不住买的仆人, 谁知道有一次两个小丫鬟没办好差事, 倒是让张氏一顿好训, 让林清也是刮目相看。

或许这就是为母则强,这是儿子一辈子就一次的大喜日子,她就算豁出去了,也要办的妥妥当当的。

林清翻来覆去忐忑地一晚上没睡好,刚刚听到院落里有了一点人声,便也不强迫自己迷糊着了,干脆翻身坐了起来。

在床头呆坐了一会儿,林清便起身开始洗漱,去年他让林东阳给他做的一块立身镜,现在也搬了过来。只是林清平日里太过忙碌,都好久没有好好照过镜子了,如今他立在镜子前,细细地打量了自己一番。

一米八不到一点的个子,身材因为最近太过忙碌而有些清瘦,小时候还有点清秀,如今却是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年轻男子的脸庞。长眉似远山,目似含漆,微笑时若春风袭来,让人觉得暖意融融。以前林清照镜子的时候,还会去分辨、去寻找自己和前世的相似点,而如今前世的那张脸庞已经慢慢淡忘,留下来的只是眼前这张男子的面容。

张氏一直留心着林清房中的动静,见林清点燃了油灯后,连忙让人将林清的早膳给端过去。因为要忙一早上,一会儿林清就要骑着马绕城一圈再去接亲,半途不能下马,所以早膳只是给他垫垫肚子,也不能喝太多水。

林清看看更漏,时间还算早,就没有动那盘子糕点,而是先让墨竹将他的那套麒麟服送进来。

麒麟服是那次打败布日固德后,永康帝所赐。原本林清应该穿自己四品官的官服去迎亲,但是因为有麒麟服的赏赐,自然是穿上这件代表他如今最高等级和荣耀的衣物,以示郑重。

麒麟服大襟、斜领、广袖,胸前和下摆处都由技艺最为精湛的绣女绣上祥云和麒麟图案。林清之前虽然得了这套衣服,但是他平时为人低调,一次都没有在官场上穿过,今天倒是第一次穿。

等墨竹帮着林清穿好麒麟服,最后系上腰带后,镜子中出现的男子气质也为之一变,明明不笑时严肃而又有气势,但是却又丰神俊朗,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。刚刚新买的丫头小桃进来送水时,偷偷抬眼看了一眼林清,连忙就低下了头,双颊生晕,不敢再看。

等林清这边忙碌好,便也到了告知宗庙的时辰,林清跟着林三牛一起走进了正厅。

此时林家人和荀夫子都已经挤挤挨挨地站在了正厅中,笑着看着林清,林大娃端着托盘过来,林清和林三牛分别取出其中的一盏酒杯,向南而立。

荀夫子负责唱礼赞:“鞠躬,拜兴,拜兴,平身。”

林三牛站在林清前面,带着林清连续俯身行礼两次。

然后林东阳过来,将酒水注入到林清手中的酒盏中,林清按照习俗,将半盏酒倒在地上,另外半盏酒一饮而尽。这是要将这件大喜事告知泉下有知的林家先祖们,让他们保佑他婚姻美满、子嗣昌盛。

等到这些习俗都走了一遍之后,天光也放亮了,锣鼓手、仪仗队全都在林府门前候着,林清胸前戴上红色的绣球翻身上马,开始了接亲仪式。

前方锣鼓队开道,一路上吹吹打打,此时的京城大街人流如梭,正是赶早集的时候,听到这熟悉的锣鼓声就知道是有人家娶亲了,纷纷都自觉地让开到两旁,让迎亲队伍过去。

“哎!这不是那最年轻的状元公吗?”一人眼尖,记性也好,一下子就把林清的脸和两年前踏马游街的少年郎给联系到了一起。

妇人踮脚张望,看到林清坐在高头大马上,身穿麒麟服,手持金丝鞭,面如冠玉、卓尔不凡,可不就是那两年前的状元公吗?

“嘿,还真是!这状元公是越发长得神气了!真不知道是哪家小姐这么有福气,可以嫁给这样的好儿郎?”在普通老百姓眼里,这状元郎已经是人生巅峰了,何况是这样年轻、长得这么好的状元郎。

一个老者模样的人捻了一下胡须,笑呵呵道:“现在人家可是朝中四品大员,对方亲家是吏部尚书秦大人府上的小姐,这婚啊,还是皇上赐的!”

此言一出,又惹得围观众人一阵感叹,有大胆地忍不住喊道:“新郎官,要撒喜钱喜糖啊!”

原本大家看新郎官穿着一身官服还有点不敢喊,现在有人喊出来了,顿时此起彼伏都喊了起来,幸亏林清早有准备,对着墨竹比了下手势,在后面的迎亲队伍中就有人往人群中撒喜钱和喜糖。

整条大街上都是大家的笑闹声,倒是给这支迎亲队伍增添了不少喜气。

林清这边正在打马游街,慢慢悠悠地往秦府赶,秦府上下现在可是忙成了一锅粥。

“快!全福娘子到了吗?马上要给大小姐梳妆了,让她快进去。”绿云连忙喝住一个小丫鬟,让她将全福娘子给带进来。

秦雪容的闺房内,云氏亲自帮她穿戴好了喜服,端详了一番自家亭亭玉立的女儿,一股不舍之情顿时油然而生:“雪容,你到了林家可是要好好的,别让娘担心,好吗?”

如果可以,多想将雪容一辈子都留在自己身边!可是云氏也知道,这是不可能的事情,只能按下心头的酸涩,出嫁前再好好地叮嘱秦雪容一番。

梳妆娘子帮着秦雪容开始梳妆打扮,全福娘子也进来了,拿起梳子给秦雪容梳头,一边梳头一边唱到:“一梳梳到尾,二梳梳到举案齐眉,三梳梳到儿孙满地”

随着全福娘子的唱词,立在一旁静静看着的云氏再也忍耐不住,找了个由头出去了,却是倒在隔壁的小间里,坐在榻上不住地掉泪——雪容可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!整整养了十七年,以前还能天天见着,以后就是林家的媳妇了!若是林清一直在京城里当官还好,若是要被外派,那到时候再相见可是要何年何月啊?

云氏年轻的时候就跟着秦启桢去过南方任职,想着如今林清年纪那么轻,十之八九总要被派出去的。一想到这里,云氏就心疼的不行,甚至都想着还不如找一个京里的平庸勋贵之家罢了,好歹不用担心分离。只是如今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也没用了,云氏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哭泣了一会儿,再擦干眼泪继续去操持婚礼。

满头青丝被盘起,自此之后再不能做姑娘家打扮,插上一套细钿金簪、带上凤冠霞帔,秦雪容望着镜中明眸善睐、雪肤红唇的女子,在新娘妆容的映衬下,更显的明艳不可方物。

秦雪容从没有画过这么浓艳的妆容,微微有些不适:“喜娘,是不是太过浓艳了?”

这位喜娘是专门给官宦人家的女子出嫁时梳妆打扮的,手艺非常的灵巧,闻言一边十指翻飞地帮秦雪容编发,一边道:“小姐不必担心,一点都不艳,正称您的肤色呢!保管今天姑爷看了您,都移不开眼呢!”这倒不是恭维,喜娘见了这么多的官家小姐,这位秦姑娘的容貌也算的上是一等一的漂亮了。只是时下女子以端庄温柔为美,秦姑娘却是更加偏为明艳动人。

只是这些小姑娘家家的哪里知道,比起那寡淡的端庄温柔,男人呐,可都喜欢秦姑娘这样的长相的!

这话可不能说出来,喜娘心中暗自笑了笑,手上动作却不停。

被喜娘这样一说,秦雪容有些害羞的低下头,不再言语,任凭喜娘给她打扮。

在给秦雪容涂上口脂前,秦雪容吃了一小碗汤圆。新娘子今天一天只有早上这会儿时间吃一口东西,然后就是要等新姑爷掀盖头、两人喝交杯酒的时候才能吃饭了。

等一切停当后,云氏才将玉如意放在秦雪容手中,为她盖上红盖头,然后便是母女两个坐在床榻前一边小声说着话一边等待。

“吉时到——”随着外面的人一声高喊,然后便听到院子外响起来“噼里啪啦”的鞭炮声,很快所有人都涌到了外面去,只听到“快快快,新郎官来了!”,“走,赶紧去看看新姑爷!”的声音,声音嘈杂中夹着喜悦。

秦雪容知道此时是林清已经到了秦府门口了,她被云氏搀扶了起来,云氏最后拍了拍她的手道:“该说的娘这两个月都已经和你说遍了,千言万语,娘只有一句,好好保重自己!”

秦雪容强忍住眼里的泪水,重重地“嗯”了一声!

“小妹,好了没?新郎官已经在外面等着了!”秦家的庶长子秦天佑在秦雪容的闺房门外催促秦雪容。

云氏扶着秦雪容到了门口,秦天佑负责背秦雪容出嫁,不管大人之间怎么样,秦天佑这个大哥和秦雪容之间从小感情还是可以的。秦天佑一步一步将秦雪容背到了外面,交到了林清的手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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