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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.第一百二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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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于前世, 林清现在的学习条件算的上是万分艰苦了。每天天还没亮,林清就得起床, 然后独自一人步行一个多时辰到张家村的私塾上学。林三牛一开始并不放心林清独自一人走这么长的路, 但是林清怎么敢让林三牛还牺牲早上的时间送他上学,就算他答应, 家里其他人也会有意见的。

终于好说歹说让家人放心之后,并且保证不抄小路,林三牛和张氏送了几回后才放心让他一个人去上学。

林清在同龄人中算是矮小的, 这一来一回就是两个多时辰的路,对林清来讲委实不轻松。刚开始的一个月, 林清脚底都走出了血泡,晚上张氏拿着细针挑血泡时,总是让他疼的龇牙咧嘴,但是第二天依旧咬牙坚持上学。

光这交通的不便利就已经让林清吃足了苦头,但是等摸清楚现在的教学模式之后, 林清才是真正的叫苦不迭。

荀夫子开的私塾是专门给乡里学生开蒙的,现在用的课本也是市面上流行的《三字经》,《千字文》, 《百家姓》这几本。这三本教材流传甚广, 算是最基础的启蒙读物,利于学童能快速掌握常用文字, 冗杂一些小故事小常识, 教化学童。

林清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学霸, 什么知识都是一点就透。若说稍有缺点,就是有些偏科。理科成绩远远好于文科成绩。但是因为理科能拉分,往往一百分的卷子,林清能拿99。而像语文这样的科目,林清也有兼顾,纵然算不上好,但是也不算差。所以综合成绩比下来,也是名列前茅了。再加上高中分科后一直到硕士毕业,林清的学业重心就一直在数理化这几门科目上,语文的很多知识点都已经遗忘了。

现在和一群真正的小孩坐在一起学习“三百千”,林清毕竟是成人思维,记忆力也是过人,所以往往荀夫子布置下来的背诵作业都很快就能完成,识字认字一日千里,一下子引起了荀夫子的注意。

自发现林清的与众不同之后,荀夫子就格外关照林清,一个学堂有二十三名学子,往往叫林清回答的次数最多。让学童自己温习之前的学习内容时,也会将林清叫唤到自己身边问他一些学习上的问题,考校他的功课。

当林清很快将蒙学教材背的滚瓜烂熟之后,荀夫子开始不按常理出牌了,其他学童还在学习《三字经》,林清已经被压着背《论语》了。

《论语》林清前世也学过,但是只是语文课本中的一些经典对答的节选。类似于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或者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。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些。但是其实整本论语并不止这些,现在荀夫子对他的要求是整本《论语》书都要背诵下来。

背诵对于林清而言不是难事,难的是其中一些佶屈聱牙的字句。例如: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,造次必于是,颠沛必于是。孔子谓季氏:八佾舞于庭,是可忍也,孰不可忍也。这些穿插着典故,比较难懂的字句,林清实在无法理解,只能做到死记硬背。

当林清询问荀夫子有些字句的含义时,荀夫子也会认真作答。但是有可能荀夫子做老师也是生活无奈之举,所以在教书育人上并不如意,往往一句话还没开始解释又开始掉书袋子,将林清直讲的是云里雾里。无奈只能遵从荀夫子的“读书百遍其义自见”,一遍一遍得重复之前所学。

更可怕的是,林清发现自己在书法一道的悟性实在很差。荀夫子将自己用过的毛笔赠给林清,让他每日蘸水在桌上书写,但是写了一个月仍旧无甚进步,使得荀夫子在这一点上总是连连摇头。

上一世的林清写字就不好看,被很多看过林清字的人笑称狗爬。但是因为后来大家多用电脑打字,字写得难看也不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,所以林清很多前世的坏习惯都带了过来,提笔姿势教了几次都不准确,现代人坐姿不端的老毛病也屡屡出现,气的荀夫子有几次狠狠拍了林清的背部,示意他挺直腰身。

“林清!抬头挺胸,身要正,气要凝,心要专!”说着手中的戒尺就在林清背上拍了一下。

林清听毕,立即将身体挺直,将全幅心神都放在手中的笔上。

等荀夫子走出了一段,邻桌的张立学用手肘碰了碰林清,朝他努努嘴,示意荀夫子已经走远,然后凑到林清耳边小声说道:“荀夫子对你可真严格,咱又不考科举,用得着这样吗?”

张立学今年十岁,是张家村里正的孙子,家中算是张家村最为富裕的人家了,良田有五十多亩,房子也是村里唯一的红砖绿瓦,在这个学堂中张立学的家境也算是头一份的了。

乡间不成文的习俗,里正都是一代代传下去的,但是作为一村之长也必须要识文断字,所以张里正将孙儿中最聪明的一个送到荀夫子的私塾里来读书。

可惜张立学根本定不下心来学习,刚刚坐在课桌边就开始左右扭动屁股,一到放学的点就和要飞出笼子的小鸟一样,跑的飞快。荀夫子布置的作业往往只能完成一半,好几次被荀夫子的戒尺打的哭鸡尿嚎,可是一旦过了一天就依然故我。

林清目不斜视,小声回道:“虽然不考科举,但是知识是自己的,多学一点总归没错。”

来这个私塾的学生大多在农家也是家境还算过的去的,只有少数几个和林清一般需要全家人勒紧裤腰带才能上学。这里的学习氛围不算浓厚,一帮子六到十一二岁的男孩,正是最活泼好动的时候,况且家里人送他们来这里读书的本意也只是学一些通用字,基本常识,并不指望他们能走科举之道,一朝金榜题名。

张立学已经在这个私塾三年了,基础的东西都已经学的差不多了,等再过两个月就课业结束,准备先去镇上小叔的店铺里做个两年伙计,所以听了林清的话也是满不在意:“林清,咱下课后就去后山吧!后山有颗山楂树,现在正是结果的时候,咱去那边打枣子吃!对了,上次我和李兴还看到了一个白萝卜,到时候咱埋在土里烤了吃了!”张立学边说边馋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急切地提议道。

林清耳尖微微一动,白萝卜?这里的地界因为气候的缘故,萝卜得在深冬才会收获,现在不过初秋,怎么会在这个时候长在后山?

难道是

林清心中有了一个猜测,原本不准备去后山的,最终也答应了下来。

刚刚还沉浸在十两巨款中的林三牛,转瞬间就被这“二十两”给震得双眼发花,过了老半天才平息了心情,很是郑重得对林清道:“狗子,今天爹会将这十两银子交给爷奶,以后你读书也有了个花销。至于这剩下的人参,咱自个儿留着,谁也别告诉,知道吗?今天也不卖了,咱走吧。”

林清不去评判林三牛对于这人参的处置,既然给了他了就让他去分配。他不知道林三牛的心思已经考虑到了以后林清娶亲生子了。有了这株人参,到时候林清要是看中哪家闺女,也能出得起彩礼钱。更何况,林三牛始终对林清的身体健康很不自信,留着这株人参,万一将来有大用呢?现在卖了换钱容易,以后想买回来可不一定有了。

不得不说,林清还是没办法和林三牛一样用他们的思维去思考,底层人物也总有底层人物挣扎求生的经验。

林三牛没有忘记张氏的嘱托,带着他去书铺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块砚台,一块墨条,几刀练字用的纸。之前就想着给林清备上一套笔墨纸砚,但是当时一直没机会到镇上,再加上荀夫子后来赠送了林清一支毛笔,这事情就一直拖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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